产粮自吃

产粮自吃,不喜勿入。在我的lo里,不许骂我只能夸我!
爱凯凯,爱龙哥,爱白叔。
墙头很多:王凯,朱一龙,白宇,塔塔,轰姆,抖森,小白。
产粮CP:巍澜及其水仙,龙哥水仙,王凯水仙,以及其他cp大乱炖。

【凌李】矛与盾 第四章 &

前言:自产自吃,欢迎同好,评论尽管评,撕逼的删评论加进黑名单,有什么事私信联系~
以及&

我无数次地遐想,我撑着伞走进他的身边,然后自我介绍道:我叫凌远,我想认识你,我想爱上你。
他也许会惊讶,会咬唇不语,会低头思考,这是他的习惯,我知道。

04.回到中国的重逢
“今天终于有空了?”凌远问道,转头微笑着看着李熏然,问道。
“是。”李熏然揉了揉太阳穴舒缓了一下疲劳,回答道。
凌远是个医生,还是一院之长,而李熏然是警队主力,两人都有十分繁重的工作,约好的一顿饭也只好一拖再拖,拖到了现在。
“想吃什么?”凌远启动了汽车,一边倒着车一边问道。
“日料很好,但泰国菜也不错……恩……有点纠结。”李熏然想了想,说道,“你想吃什么呢?”
“你想吃什么,我自然就想吃什么。”
又来了,这一套,凌远总是拿这一套去打发他,幸好自己是个男的,不然听起来总是有些暧昧不清的感觉。
其实他们现在的关系有点微妙,在现实中因为工作没见几面可却在微信聊得热火朝天,即使再忙每天也会叨嗑几句日常,所以即使像现在这样的对话,他们也觉得不生疏不尴尬。
“那就日料吧,前面有一间很好吃的,也不会太远。”
问美食店还是问吃货最实在,而问李熏然关于吃的问题与地址,他也总能权威地给你说上几个。凌远相信李熏然的味蕾,他挑食得很,所以他喜欢吃的东西一般都不会太差。
“行,那就请李警官帮忙导航咯……”凌远嬉皮笑脸,说道。
那间日料店连装修都十分的有日系的feel,是一件不大的店面,门口悬挂着两个红灯笼,拉开布后便能进入其中,而里面有包厢,也有大厅的旋转寿司。一直都以为这店不大,其实是凌远想错了,虽然外表看起来但里面其实很空旷,很深还有流水巷道。
他们被一个穿着和服的女人带进了后堂,推开了一扇门,上面悬挂着门牌:樱花。为李熏然和凌远沏完茶点完单便离开了,只留得李熏然和凌远两人在包厢里。
“不用工作了想喝烧酒?”凌远看着远去的女人,问道。
“案子算告一段落了,今晚我可要好好放纵自己放松放松,吃寿司肯定要芥末与烧酒。”李熏然兴致勃勃地说着等待上菜,菜一上来拍了几张照片后便开始动筷品尝。
他们点了很多,有三文鱼寿司,北极贝刺身,鱼子酱,海草寿司……每一样在李熏然的摄影下都显得美味无比,李熏然很会摄影。
“我还会画画呢……”李熏然一听凌远夸自己的摄影技术,得意洋洋地说道,“以前有挺长的一段时间接触了画画,也是在那个时候因为画室隔壁就是摄影社,所以我经常跑过去偷师,那也是初中和高中的事情了。”
“你高中就读在哪个学校?”
“S高。”
我等了你十三年,我爱了你十三年,够不够?
“真巧,我也是在这个学校毕业的,还是你师兄比你高一届呢……”凌远眼带笑意,说道。
缘分?还是刻意?
那一晚李熏然喝得有点多,而凌远为了开车滴酒不沾,李熏然的酒量适中,是那种小酌型的,平时在公共场合也是十分的自律没喝多,可那晚可能是因为开心,亦或是别的什么,李熏然喝了不少,也没怎么发酒疯,就是喜欢拉着凌远叽里呱啦地说英语。
“What  are  you  doing now?”
“Who  are  you?”
“Why  you  looks  unhappy?”
“得了得了我知道了,来小心点低头,快进车。”凌远一边点头附和着李熏然,一边扶着他进了车子里。
凌远不知不觉地把李熏然送到了他的小区门口,但转念一想,李熏然似乎从来就没有告诉过自己他家居住在何处,被问起来时总不能说是自己以前跟踪他知道的吧。深思熟虑一番后,凌远还是把李熏然带回了自己家,还不忘给李熏然父母报个平安。
为李熏然简单地擦了一下身,脱下鞋子和外套后便为他盖上了被子,其实李熏然喝醉了也不是很闹,只不过这喜欢说英语究竟是什么调调。
凌远一宿没睡,翻箱倒柜地找出自己以前青涩时期写的第一本日记本,自己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,这是在自己高二的时候养成的,到现在还没断过。
翻开那本老旧的日记本,满满的都是回忆,抚摸着上面贴着的照片,里面拍的是一个男生正拿着画笔坐在画室里作画,他的画正是一个长相漂亮的女人,左下角还题了几个字:祝简瑶生日快乐。风吹起了白色的窗帘,阳光正好穿过窗户透进来,美得让人着迷。
下面有着自己写的一段话:
今天他又来画室作画了,这次不是画风景也不是画雕塑,他正在画一个女生,简瑶这个名字我听说过,是高一级的级花。
他们是什么关系呢?
我也不好猜测太多,何况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你叫什么呢?
第二篇是那人拿着单反蹲在地上在拍路上的一只小花猫的照片,唯一与其他的猫的区别就是,那只小花猫是红蓝双瞳。自己青涩的字迹记录着以前的一些琐事:
他今天主动地对绘画社的社长提出要去取材,他喜欢猫。那只小猫一直蹭着他的裤腿蹭得他满裤脚的毛,可他仍是不怒不燥,反而蹲下去摸摸它的脑袋,然后拍下了照片。
三天后他的作品展示,他就画了这只猫。
他喜欢猫,这是他自己说过的,因为他喜欢猫,我也会爱上猫。
第三篇还是同一个人,穿着校服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晨跑,晨曦照在他的身上,汗水滴落更显得阳光。隽秀的字迹继续记录着日常:
他喜欢运动,这个是我一直以来都知道的,他的朋友也经常这么说,这是一个好习惯。
听说他害怕打针,害怕治病,也怕疼,所以他总会锻炼自己的身体素质不让自己生病。我想我也要加紧我的学习,我必须当上一个医生,一个只会治他的医生,我的针不会疼。
第四篇是下雨天那人站在窗外呆呆地看着外面的雨点,脸上浮现着焦急的神情却无法离开,大雨将他困在了教室里:
我开始讨厌起这边的天气,因为经常下雨,我也实在讨厌这种下雨的天气,他是个粗心大意的人,又一次忘了带伞 他不得不淋雨回去。前天他淋雨回酒店了,也因此感冒了,这次的大雨又把他困在了教室里,我知道,他还一份作品没画完,可明天就要参赛了……
我曾无数次地遐想,就像现在这种情况,我想我可以撑着伞走进他的身边,然后自我介绍道:我叫凌远,我想认识你,我想爱上你。
他也许会惊讶,会咬唇不语,会低头思考,这是他的习惯,我知道。

重拾当年的青葱记忆。
李熏然,你还是当年的你,我也还是当年的我,一直对你初心不变。
而不同的是,这次我终于有勇气撑着伞走近你,与你在雨中并肩同行。
“熏然……”凌远凭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李熏然熟睡的样子,温柔地轻声唤道。

我喜欢你,我想追求你,我愿意接近你。
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伯牙子期高山流水,有的只是某人的爱屋及乌罢了。
你想吃什么,我自然也就想吃什么;你喜欢什么,我自然也就喜欢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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